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流程和步骤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
2、监理批准: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工程部;
3、工程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材料(竣工图及资料)验收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物资部;
4、物资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管理人员对甲供材料的领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档案部门;
5、档案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移交的竣工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交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计划部;
6、计划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技经人员对结算价款进行审核确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
7、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8、财务部在接到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批单后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负责扣回应扣回预付款和本公司所供材料、水电费、工程借款、其他往来款等)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按财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